監利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2017-12-06 13:42

2017年11月11日,監利旺能環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據《監利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結合參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征求意見稿),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範、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監利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一期)(以下簡稱“本項目”)進行驗收,驗收意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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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内容

本項目位于湖北省監利縣紅城鄉湛港村,屬于新建項目,為監利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一期工程。

一期工程規模為日處理生活垃圾300噸,年處理垃圾約10萬噸,配置1×300t/d機械爐排焚燒爐+1×6MW凝汽式汽輪發電機組。主要由主體工程、輔助工程及環保工程等内容組成,包括垃圾接收、貯存、燃燒系統、熱力系統、煙氣處理系統等主要工藝系統和污水處理灰渣處理等必要的配套設施等。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監利旺能環保能源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委托湖北省環境科學研究院承擔其“監利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并于2014年9月編制完成《監利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提交建設單位,報湖北省環境保護廳審批。2014年10月31日湖北省環境保護廳以鄂環審[2014]493号文批複了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本項目于2015年3月開工,2017年1月建成并開始調試,2017年5月開始試運行。

本項目投入試運行後,無環境投訴、違法或處罰等記錄。


(三)投資情況

本項目建設(含二期工程部分土建工程)實際總投資約¥20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約¥2570萬元,占總投資額的12.85%。


(四)驗收範圍

本次驗收範圍包括:本項目紅線範圍内已經建成的垃圾焚燒發電車間,煙氣淨化處理系統、滲濾液收集及處理設施、飛灰固化及暫存設施、垃圾計量設施,以及SNCR氨水站、點火油罐區、煙氣排放CEMS系統、尾水排放CEMS和雨水收集系統等配套設施。

本次驗收範圍不包括:廠外配套的飛灰暫存專區項目;廠外配套的爐渣暫存設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本項目在實際建設的過程中和環評發生部分變化,詳見表1。


環評建設情況

實際建設情況

1

垃圾接收卸料廳54m×18m,垃圾卸料平台設置4座垃圾卸料門。

垃圾接收卸料廳54m×18m,垃圾卸料平台設置2座垃圾卸料門。

2

爐渣貯存車間建築面積為1000m2。

飛灰固化處理車間建築面積為1000m2。

焚燒車間内配套建設了一座高位渣倉(30m3),爐渣委托麗水雅邦建材有限公司外運及處理。

飛灰固化處理車間(鳌合固化站)建築面積約36m2,廠内固化穩定飛灰(噸袋包裝)暫存庫601.5m2。

3

飛灰固化車間占地1000m2,飛灰先集中到灰庫,在焚燒廠内經固化處理後,進監利生活垃圾填埋場填埋。

監利生活垃圾填埋場尚在選址。

4

項目綠化面積7537m2。

本項目綠化面積10837m2。

5

油罐區建築面積25m2,地埋鋼制油罐1座,容積為20m3,設計為地埋式。

本項目廠區内東側建占地面積520m2,建築面積25m2的油泵房,容積為20m3的非地埋式卧式油罐1座。

6

氨水罐8m3。

本項目廠區内北側設容積為20m3氨水罐。

7

污水處理站處理系統采用“預處理+UASB 厭氧反應器+MBR生化處理+NF納濾膜”處理工藝。

污水處理站處理系統采用“預處理+UASB 厭氧反應器+MBR生化處理+NF納濾膜+RO系統”處理工藝。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廢水主要包括生産廢水、生活廢水及初期雨水。

生産廢水為清淨下水、垃圾貯存系統廢水、化驗室廢水、機修廢水、引橋及地磅區沖洗水、車間沖洗水等;生活廢水來源于生活區和辦公區。

(1) 清淨下水

本項目清淨下水主要為循環冷卻水系統排水、制除鹽水系統排水和鍋爐排水,經冷卻水池收集沉澱後回用于設備冷卻和制石灰漿等。

(2) 垃圾貯存系統廢水

垃圾貯存系統廢水主要是垃圾滲濾液和垃圾卸料區沖洗廢水,屬于高濃度有機廢水,主要污染物為pH值、懸浮物、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動植物油、石油類、總磷、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總氮、糞大腸菌群數、總汞、總镉、總鉻、六價鉻、總紳、總鉛等。垃圾滲濾液和垃圾卸料區沖洗廢水進入滲濾液收集池,再通過專門管網排入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後排入監利縣城區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

(3) 化驗室廢水

本項目設有中心化驗室,主要是進行化驗分析,主要污染物為COD、pH值及SS等,廢

水收集後通過管道進入污水處理站處理。

(4) 機修廢水

本項目設置有1座機修間,負責日常機械維護,沖洗過程中會産生廢水,其主要污染物為石油類,廢水收集後采用隔油池進行隔油處理後,通過管道輸送到廠區污水處理站進行處理。

(5) 引橋及地磅區沖洗水、生活污水、車間沖洗水

本項目引橋出口設置地漏,引橋上高下低,引橋及地磅區沖洗廢水利用地勢高低自流入設置的引橋地漏,地漏連接初期雨水管網,和廠區初期雨水一并進入污水處理站處理;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後,車間清潔廢水經管道收集後,均進入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後排入監利縣城區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

(6) 初期雨水

本項目在廠區垃圾車進出口一側設置240m3的地下初期雨水收集池,廠區初期雨水經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後,再通過電泵抽至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後排入監利縣城區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

(7) NF、RO系統産生的濃縮液

膜處理系統産生的濃縮液由濃縮液池收集泵至焚燒爐進行焚燒處理。

本項目廠區分别建設雨水管網和污水管網,實行雨污分流。

本項目廠區設一座規模為200t/d的污水處理站處理垃圾滲濾液和低濃度廢水,污水處理站處理系統采用“預處理+UASB 厭氧反應器+MBR生化處理+NF納濾膜+RO系統”處理工藝,污水處理站實際處理規模為100t/d。


(二)廢氣

本項目有組織排放廢氣主要為焚燒爐煙氣及食堂油煙廢氣。

焚燒爐廢氣:主要是垃圾在焚燒過程中産生的煙氣,其中的主要污染物可以分為煙塵(顆粒物)、酸性氣體(HCl、HF、SOX等)、重金屬(Hg、Pb、Cr等)和有劇毒性污染物(二噁英類)等,這幾類污染物主要通過項目的煙囪排至環境,有組織排放廢氣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如下:

(1)燃燒控制:通過“3T燃燒控制”(煙氣溫度、停留時間、燃燒空氣中的充分混合)可使垃圾中原生二噁英得以分解。

煙氣溫度:煙氣溫度控制在>850℃,以利二噁英完全分解。

停留時間:爐内燃燒區使煙氣停留時間不小于2秒,以減少二噁英濃度。

燃燒空氣的充分混合:合理調整焚燒爐風量、風速,使煙氣在爐内充分混合和燃燒,以減少一氧化碳的生成。

(2)煙氣淨化:焚燒生産線煙氣采用“SNCR爐内脫硝+半幹法脫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塵+單元制煙囪”組合方案進行煙氣淨化。

①SNCR爐内脫硝:本項目選擇非催化還原法(SNCR爐内脫硝系統),采用氨水作為脫硝還原劑,本項目在爐内設置一套SNCR爐内脫硝系統,根據氨水的噴入量,對氮氧化物進行處理。

②半幹法脫酸:主要是去除煙氣中的酸性氣體。本項目脫硫劑為粉狀氫氧化鈣,即熟石灰,在淨化塔中完成,通過保證煙氣有足夠長的停留時間,使淨化塔内化學反應完全。

③活性炭吸附:主要吸附以氣态形式存在的重金屬及二噁英。産生的煙氣進入布袋式除塵器與濾袋上接觸後停留在濾袋上,達到對煙氣中的重金屬和二噁英類等污染物的吸附淨化。

⑤布袋除塵器:通過過濾材料,将塵粒、二噁英細小顆粒等被過濾下來,經布袋除塵器除塵後,進入引風機由80m高煙囪排入大氣。

食堂油煙:本項目食堂廢氣經過集氣罩收集後,由風機通過管道引至綜合樓頂的油煙淨化器處理後排放。


本項目無組織排放廢氣主要是粉塵和惡臭,其排放主要通過無組織排放形式排放,無組織排放廢氣主要防治措施如下:

(1)粉塵

本項目産生的粉塵主要在飛灰固化貯倉、水泥料倉和石灰倉,本項目在飛灰固化貯倉、水泥料倉和石灰倉頂部各設置1台布袋除塵器,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後的廢氣在倉内排放。

(2)惡臭

本項目産生惡臭的環節主要為垃圾池産生的臭氣、滲濾液處理系統産生的臭氣及進出垃圾車産生的臭氣。

垃圾池惡臭:本項目垃圾貯坑采用密封設計,垃圾貯坑與卸料平台間設置自動卸料門,無車卸料時保證垃圾貯坑密封。本項目設置垃圾池設5台一次風機,焚燒爐一次風機抽取垃圾坑内的空氣供燃燒使用,使垃圾池和整個焚燒系統處于負壓狀态,以控制垃圾池臭氣外逸;垃圾卸料大廳及引橋區域為密閉式布置,以防止卸料區臭氣外逸;滲瀝液收集池密封于地下,産生的惡臭氣體進入垃圾貯坑,以控制滲瀝液收集池臭氣外逸。

滲濾液處理系統惡臭:本項目廠區污水處理站各構築物設置加蓋密封處理,鍋爐正常運行時,污水處理站惡臭經專門管道排入主廠房垃圾池内,在通過垃圾池的排風和除臭裝置及焚燒去除惡臭氣體,以控制臭氣外逸。進入廠區垃圾運輸車為全密閉自動卸載車輛,防臭味擴散及滲濾液滴漏。

在焚燒爐停爐、大修期間,通過吸風管将垃圾貯坑和滲濾液處理站的臭氣吸入活性炭除臭裝置進行除臭處理、火炬燃燒裝置進行燃燒處理,以控制臭氣外逸。


(三)噪聲

本項目噪聲源主要是設備噪聲。本項目對生産裝置進行合理布置,将噪聲大的設備遠離廠界布置,并将其安裝在廠房及設備間内,通過廠房、設備房隔聲降噪;對噪聲較大的設備安裝隔離罩、軟連接、底座安裝減震墊等,降低噪聲對環境的影響。另外在廠區道路兩旁和廠區空地進行綠化,以進一步降低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運營期産生的固體廢物主要有焚燒爐爐渣、飛灰、污水處理站污泥、廢活性炭、廢布袋、廢機油、滲濾液濃縮液、廢膜組件、生活垃圾等。


(五)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1、環境風險防範設施

本項目生産過程中的環境風險主要是煙氣處理設施發生故障導緻非正常排放、儲油罐的火災爆炸、氨水罐洩露、垃圾庫負壓系統故障和除臭設施失效造成惡臭氣體排放對周圍環境的影響。本項目做環境風險防範措施,主要如下:

a) 本項目在主廠房設中央控制系統,對焚燒爐煙氣系統進行監控管理;

b) 本項目廠區内東側建占地面積520m2,建築面積25m2的油泵房,容積為20m3的非地

埋式卧式油罐1座;在項目廠區北側設容積為20m3氨水罐,在柴油罐區和氨水罐區均設置圍堰及液體收集池,圍堰容積大于柴油罐有效容積;

c) 本項目廠區東側修建了容積為600立方米(長×寬×高=20m×15m×2m)地埋式廢水事故應急池

d) 本項目對垃圾貯坑、滲濾液收集池和污水處理站等均做了防滲處理,在項目廠區南側和北側各設1個地下水監測井;

e) 在主廠房内設置一台活性炭除臭裝置,焚燒爐停爐、大修期間,通過吸風管将垃圾貯坑中和滲濾液處理站的臭氣吸入除臭裝置進行處理;在污水處理站區域設一套火炬燃燒裝置,用管道連接UASB厭氧反應池,在管道上安裝閥門,在鍋爐大修停爐時,閥門打開,厭氧池産生沼氣通過管道輸送至火炬燃燒裝置燃燒,以控制臭氣外逸。

2、在線監測裝置

本項目安裝廢氣和廢水在線裝置,并對廢氣和廢氣在線裝置進行對比。

3、其他

本項目規範建設污染物排放口;在廠區進行綠化,以發揮綠化功能、防治污染、降低廠區噪聲水平、美化環境為原則。廠區綠化将結合廠區功能分區劃分及道路的規劃來進行,在廠區主幹道旁,種植以常綠喬木為主的樹種和灌木綠籬,間植一些觀賞植被。在主廠房環形道路兩側,在不影響安全生産的前提下,種植低矮喬木及綠籬。全廠綠化覆蓋率28.4%。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一)污染物達标排放情況

1、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該廠區滲濾液污水處理站出口中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懸浮物、氨氮、動植物油、石油類、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總磷、總氮、糞大腸群菌數、總汞、總镉、總鉻、六價鉻、總砷、總鉛排放濃度日均值、pH值均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标準》(GB8978-1996)表4三級标準、《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标準》(GB16889-2008)表2 濃度限值及監利縣城區污水處理廠接管标準相關限值要求。

廠區冷卻水循環水池廢水中色度、氨氮及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濃度日均值、pH值均滿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02)表1中相關标準限值要求;化學需氧量、懸浮物排放濃度日均值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标準》(GB8978-1996)表4一級标準限值要求。

2、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焚燒爐廢氣排放口顆粒物最大排放濃度為3.96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濃度為15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濃度為62mg/m3,一氧化碳最大排放濃度為5mg/m3,氯化氫最大排放濃度為1.57mg/m3,銻最大排放濃度為1.2×10-3mg/m3,鉻最大排放濃度為0.024mg/m3,銅最大排放濃度為4.3×10-3mg/m3,鎳及其化合物最大排放濃度為7.6×10-3mg/m3,镉、铊、砷、鉛、钴、錳、汞及其化合物均未檢出,本項目焚燒爐廢氣排放口中各污染物最大排放濃度均滿足《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标準》(GB18485-2014)表4 标準限值要求;二噁英的排放濃度範圍為0.0034~0.011 ngTEQ/m3之間,滿足《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标準》(GB18485-2014)表4 标準限值要求。本項目廠界無組織排放廢氣中顆粒物的排放濃度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标準》(GB16297-1996)表2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标準限值的要求;氨、硫化氫排放濃度、臭氣濃度均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标準》(GB14554-1993)表1新擴改建二級标準限值的要求。

3、廠界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本項目廠界監測點晝間、夜間噪聲監測值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标準》(GB 12348-2008)2類标準限值的要求。

4、固體廢物

固體廢物主要是對焚燒爐爐渣、飛灰(固化)進行浸出毒性鑒别分析,各采1個混合樣,焚燒爐爐渣監測分析項目為熱灼減率、汞、銅、鋅、鉛、镉、鋇、铍、鎳、砷、總鉻、六價鉻、硒;飛灰浸出毒性監測分析項目為含水率、二噁英、汞、銅、鋅、鉛、镉、鋇、铍、鎳、砷、總鉻、六價鉻、硒。

驗收監測期間,本項目爐渣樣品中汞、銅、鋅、鉛、镉、鋇、铍、鎳、砷、總鉻、六價鉻、硒的含量均低于《危險廢物鑒别标準浸出毒性鑒别》(GB5085.3-2007)中相應限值要求,熱灼減率滿足《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标準》(GB16889-2008)中相應要求。飛灰樣品中含水率、二噁英、汞、銅、鋅、鉛、镉、鋇、铍、鎳、砷、總鉻、六價鉻、硒濃度均滿足《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标準》(GB16889-2008)規定的相應标準限值要求。

5、污染物排放總量

本項目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的排放總量均在荊州市環境保護局關于“監利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主要污染排放總量指标來源”的說明的控制範圍内。


(二)環保設施去除效率

1、廢水治理設施

根據監測結果,本項目污水處理站進出口進行監測,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懸浮物和總磷的去除率(采用兩天均值計算)分别為99.96%、99.97%、99.67%、99.99%、99.90%。

2、廢氣治理設施

根據監測結果,監測期間對垃圾焚燒爐排放煙氣進行監測,主要是在焚燒爐餘熱鍋爐出口、除塵器進口及煙囪排口進行布點監測,廢氣治理設施除塵器的去除率為96.77%、96.86%,脫硫設置的去除率均為99.99%。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本項目西側湛港村環境空氣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日均值和小時均值濃度均符合《環境空氣質量标準》(GB3095-1996)相關限值要求;氨、硫化氫、氯化氫的小時均值濃度均符合《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标準》(TJ36-79)相關限值要求;可吸入顆粒物的日均值濃度符合《環境空氣質量标準》(GB3095-1996)相關限值要求;鉛的日均值濃度符合《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标準》(TJ36-79)相關限值要求;二噁英濃度符合環評中相關限值要求。

本項目廠界東側、西北側及北側監測點表層土壤中pH值、镉、汞、砷、銅、鉛、鉻、鋅及鎳的含量均低于《土壤環境質量标準》(GB15618-1995)的二級标準限值要求;二噁英含量低于環評中(1000pgTEQ/g)限值要求。

 

六、本項目存在的問題

1、驗收監測報告中有關本項目實際建設内容,與環評及其批複中要求的環境保護措施存在偏差,應梳理并分析原因。

2、補充本項目廠外配套的固化飛灰、爐渣處理設施的建設及運行情況說明。

3、補充NH3、地下水監測數據及達标分析。

4、補充污水處理系統尾水量及其接納尾水的管網、市政污水處理廠的達标運行情況說明。

5、完善廠區内的氨水儲存罐區、地磅衡等場所的必要安全措施,規範尾水排放CEMS小室的設備布置及安裝,強化設備、設施的維護管理。

6、補充全廠雨污分流流向圖、防滲區域位置圖和環評批複要求的材料等必要的附圖和附件。


七、驗收結論

該項目環境保護手續齊全,較好地落實了環評及批複中規定的環保措施,竣工驗收監測條件基本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在工程施工和試運行期間未造成重大環境影響,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期間的主要污染物實現了達标排放。本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組認為在解決以上問題的前提下,支持本項目按驗收管理程序予以公示。


八、驗收人員信息

專家組成員簽到表和驗收組成員表附下。

監利旺能環保能源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