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工程三期擴建工程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示

2019-12-16 14:44 來源:台州旺能

一、建設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工程三期擴建工程項目

建設單位:台州旺能環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州旺能”)

建設地點:台州市路橋區蓬街鎮十塘,台州旺能現有廠區北側新征地塊

項目性質:擴建

建設内容: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工程三期擴建工程項目環評于2018年7月31日通過原台州市環境保護局審批(台環建[2018]24号),建設内容為新建2×750t/d機械爐排垃圾焚燒爐,配2×18MW凝汽式汽輪發電機組,目前項目正在建設中。

為保障《台州市垃圾處理設施建設三年攻堅行動方案》的有效落實,台州旺能拟利用三期工程2台750t/d垃圾焚燒爐排爐協同處置區域産生的可燃燒的一般工業固廢,協同處置一般工業固廢300t/d(含污泥)。


二、環境影響評價範圍内主要環境敏感目标分布情況

本次評價涉及環境敏感目标主要為項目周邊的居民生活區,周邊評價範圍内居民點主要包括蓬街鎮新民村、浦東村、金聯村、沃民社區,金清鎮新聯村、三坨村、聯新村、聯盟村,保護級别為《環境空氣質量标準》(GB3095-2012)中二類;項目附近地表水體主要有九條河、十條河,保護級别為《地表水環境質量标準》(GB3838-2002)中Ⅳ類标準;項目附近地下水為《地下水質量标準》(GBT14848-2017)中的Ⅳ類,項目拟建地土壤執行《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标準(試行)》(GB36600-2018)第二類用地篩選值标準,周邊農田執行《土壤環境質量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标準(試行)》(GB15618-2018),聲環境為3類功能區。


三、建設項目可能造成的主要環境影響預測情況

三期擴建項目廢氣污染物主要為垃圾焚燒爐焚燒廢氣和惡臭廢氣,三期焚燒爐協同處置一般工業固廢後,設計熱值和設計煙氣量均不變,污染物排放量也未變化。根據大氣環境影響預測結果,在采取一系列廢氣污染防治措施後,廢氣排放對周圍大氣環境的影響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标準》(GB3095-2012)二級标準要求及其它相應标準限值要求;垃圾滲濾液、卸料平台沖洗水等高濃度廢水經廠區滲濾液處理站處理後全部回用,其它生産和生活廢水在廠區内經預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标準》(GB8978-1996)三級排放标準後納管,根據地表水環境影響分析結果,項目廢水不會對附近地表水環境産生較大影響;三期擴建項目做好防腐防滲漏措施,不會對附近地下水環境産生不利影響;擴建項目産生的固廢主要有焚燒飛灰、爐渣,以及污水處理站污泥等,均得到安全合理處置;擴建項目噪聲主要為生産設備運行噪聲,經隔聲降噪措施後,廠界噪聲可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标準》(GB12348-2008)3類标準要求。故本次三期擴建項目實施後,對周圍環境的影響是可以接受的。


四、主要環境保護措施、環境風險防範措施及預期效果

每台垃圾焚燒爐排爐配備1套煙氣淨化裝置,采用“SNCR脫硝+旋轉噴霧反應塔(半幹法脫酸)+幹法脫酸+活性炭噴射吸附+袋式除塵器+GGH1+濕法脫酸+GGH2+SGH+SCR脫硝”的處理工藝,各污染物排放濃度均滿足《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标準》(GB18485-2014)中的相應排放限值,焚燒爐煙氣經處理後通過1根80m高煙囪排放;垃圾庫、滲濾液處理站等采用密閉、抽氣維持負壓的治理措施,并配備應急除臭裝置,确保惡臭等廢氣污染物滿足相應的污染控制标準。

新建1座滲濾液處理站,設計處理規模450t/d,用于處理垃圾滲濾液、卸料平台沖洗水等高濃度廢水,處理工藝采用預處理+UASB厭氧反應+外置式MBR+NF/RO工藝,高濃度廢水經處理達到相應的标準限值後全部回用,濃液回噴爐排爐處理,其它工業、生活污水經預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标準》(GB8978-1996)三級排放标準後直接納管排放,最終經濱海污水處理廠處理後外排環境。

企業對鍋爐及其它聲源設備采取一系列隔聲、吸聲、減振等噪聲治理措施,确保廠界噪聲達标排放。

項目産生的爐渣全部綜合利用;飛灰經穩定化後送垃圾填埋場安全填埋;廢催化劑、廢濾袋、廢礦物油委托有危廢處置資質單位進行安全處置;脫酸廢水處理系統污泥需進行危險特性鑒别,若鑒定為一般固廢則送焚燒爐焚燒;若鑒定為危險固廢,則交由有危廢處置資質單位進行安全處置;滲濾液處理系統污泥、廢活性炭、河水淨化系統污泥、生活垃圾送焚燒爐焚燒處置。

項目不存在重大危險源,項目環境風險防範措施主要有:做好煙氣處理設施設備的日常管理和維護,配置自動監控系統,設置事故水收集池和事故廢水攔截與收集系統;做好各項環境風險應急預案。

通過采取上述環境保護措施和環境風險防範措施,本項目運營期間對環境影響可降低最低,區域環境質量等級維持不變。


五、環境影響評價主要結論要點

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工程三期擴建項目工程建設符合國家和浙江省的産業政策要求,項目選址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和環境功能區規劃等規劃要求;在嚴格落實環評文件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後,各污染物均達到設計标準排放,符合國家、省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标準,滿足總量控制要求,從環境保護角度考慮,該項目在拟建地内實施是可行的。


六、公衆查閱項目環境影響報告的方式和期限

公衆如需了解本項目環境影響情況,可通過電話、信函或電子郵件等方式向建設單位和環評單位查閱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有關内容,如要了解進一步的信息,可向建設單位和環評單位咨詢,公衆查閱和咨詢的期限為本次公示期間的10個工作日内,本次公示時間為2019年12月16日~2019年12月30日。


七、征求公衆意見的範圍和主要事項

本項目環評公衆參與将征求項目評價範圍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代表等對本項目建設的意見和建議,征求公衆意見的主要内容包括公衆關心的主要環境問題、項目建設對周邊環境可能産生的影響以及對本項目的環境保護工作的其他意見或建議等。


八、征求公衆意見的具體形式和公衆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本項目征求公衆意見主要采取網絡公告以及在項目所在地周邊鎮、村公示欄張貼公示的形式。公衆可通過向公示指定地址發送信函、撥打電話等方式,發表對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和看法。

本次公示時間和征求意見時間:2019年12月16日~2019年12月30日。

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将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中真實記錄公衆的意見和建議,并将其寶貴意見建議向工程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有關部門反映。


九、環境影響報告書全文公開方式及時間

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在報送當地環保部門審批前進行全本公示,報告書全文公示版可在建設單位企業網站公開下載查閱,全文公示時間由環評報告報送審批的進度而定,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注]:請公衆在發表意見的同時盡量提供詳盡聯系方式。


十、本次環境影響評價相關單位聯系方式

(1)建設單位:台州旺能環保能源有限公司       聯系人:吳工   聯系電話:18157256068

(2)環評單位:浙江九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陳工   聯系電話:15700063791

(3)當地環保部門:台州市環保局路橋分局       聯系電話:(0576)82409161

(4)環評審批部門:台州市環境保護局 聯系電話:(0576)88581182


公告發布單位:台州旺能環保能源有限公司

公告發布時間:2019年12月16日